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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427章 岂曰无衣 (第7/9页)
家;
死王事者,假累贼首三级,追爵二级,一应抚恤、嘉赏照例而倍之;
英烈之属,比山东复~~~”
········
“诏曰: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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乃以此诏,谓汉外藩万族:敢有伤汉一卒者,夺其半土;
敢有杀汉一人者,尽灭其国。
得汉卒来,无有箪食壶浆者,比不敬;
凡因杀、伤、不敬汉卒,而伤朕子民者,虽千万里之遥,亦必与赐天谴以诛!
八方外蛮,勿谓言之不预~~~”
········
“诏曰:赳赳武夫,国之干臣;华夏贵胃,胡蛮勿伤。
乃以此诏,行令丞相安国侯臣陵、御史大夫曲逆侯臣平、内史北平侯臣苍、少府梧侯臣城延,出内帑钱,与立大汉英烈陵园,并于社稷坛侧;
凡死王事之英烈,皆以神主之位请于英烈陵园,享后世香火血牲不绝;
英烈之属,与赐英烈之匾,高悬户外,税吏勿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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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烈之父、母、妻、子其属,尽免税、赋、役皆五岁,以抚烈属丧子、丧夫、丧父之哀。
明知此诏而不尊、明见英烈之匾而不避,以权、钱、力欺英烈之属,主犯坐谋反,夷三族、
从属坐不敬,斩弃市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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