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念不可说(清穿父女H)_齐有直吏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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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齐有直吏 (第4/5页)

马筠直起了身子,目光清正,一字一句,铿锵有力道:“臣愿效法齐太史公秉笔直书,皇上,您愿做崔杼吗?”

    皇帝微怔,随即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《左传》中有这样一段话:“大史书曰:崔杼弑其君,崔子杀之,其弟嗣书而Si者二人,其弟又书,乃舍之。南史氏闻大史尽Si,执简以往,闻既书矣,乃还。”

    大致意思就是,崔杼杀了他的君主庄公。

    众人纷纷臣服,惟有太史,不知好歹,坚持在史册上写着:“崔杼弑其君”。

    崔杼拿过来一看,B0然大怒,杀了太史。

    太史的二弟任职后,依旧这样书写,崔杼又杀了太史的二弟。

    然而,太史的三弟又记。

    崔杼劝太史的第三个弟弟,让他把把庄公的Si因,写成暴毙而亡,以此来遮掩自己的罪责。

    然而太史三弟正sE回答:“据事直书,是史官的职责,失职求生,不如去Si。”于是,崔杼又把他杀了。

    接着,太史的小弟还是这样记录,崔杼也无心再追究了,便放走了他。

    齐国有另一史官听说太史一家都快被杀光了,就拿着竹简匆匆赶来作候补。

    路上碰到太史小弟,得知已将史实记载,遂回。

    “齐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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