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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我不走了 (第5/7页)
得送走? 为了占住萝卜的手,我说,“既然出来了,就把妙毗之玉的事,解决了。邪天御武的眼睛铸成妙毗之玉,现在,它在月族领地。” 路上,气氛很低迷,“要不,把哥哥的母亲,也牵来天都,和我父母作伴。” 夜麟一喜,又摇头,“母亲一生牵念幻族,况且,她也不愿,离父亲太远!” 我听得,火冒三丈,“呦——还叫人家父亲呢。你忘了,他弄瞎了苍月的眼睛。就这么个人,你非要处处维护?那好,你把关系着萝卜的生死之物,留在你‘父亲’那里!” “不是,我只是想托苍月,拿出妙毗之玉......” “苍月,是会拿给你的。只是,你就不怕,他变成全瞎子么?” “那...我去取。” “兔子,你这样做,对你的母亲,公平么?你与他的父子之情,君臣之义,萝卜,已经替你还了。到了,该了断的时候了。他现在不会死,你放心。待他以后杀了,幽溟的妻子,才会死的。” “他为什么要杀,幽溟的妻子?” “因为,幽溟的妻子是外族人。” 萝卜没有进去。月王问明来意后,很痛快地交出妙毗之玉。然后,就听兔子说,“你一生,仅有的容情,救了你和你的族人。但,仅是这样。你的作为,我不认同。此生,我不会与你一处。” 我们默默地走了很远,兔子才想起,把妙毗之玉给萝卜。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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